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公布下列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餐饮服务行政许可情况;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抽检的结果;

查处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行为的情况;

餐饮服务专项检查工作情况;

其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