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2000年) 第六章 餐厅服务和外卖食品的卫生要求 第二十八条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二十八条 第六章 餐厅服务和外卖食品的卫生要求 第二十八条 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应当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作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的安全卫生。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