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十二条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 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采购、销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食用农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