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4年)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4年) 第六十一条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2003年4月28日公布的《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号)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12) 第六十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