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五章 变更、延续、补办与注销 第三十一条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变更、延续、补办与注销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延续申请,在该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