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章 许可证管理 第二十六条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许可证管理 第二十六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妥善保管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 食品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