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20年)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20年) 第六十一条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8月31日公布,根据2017年11月7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6) 第六十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