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四条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 第四十四条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者的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