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