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