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十六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检查人员(含聘用制检查人员和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廉政纪律和工作要求,不得违反规定泄露监督检查相关情况以及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 实施飞行检查,检查人员不得事先告知被检查单位飞行检查内容、检查人员行程等检查相关信息。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