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