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章 监督检查程序 第三十二条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程序 第三十二条 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不符合监督检查要点表重点项目,影响食品安全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