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章 监督检查要求 第十九条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监督检查要求 第十九条 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按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和检查结果记录表的要求,对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并综合进行判定,确定检查结果。 监督检查结果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与不符合3种形式。 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应当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