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3年) 第五章 食品质量安全标志 第四十一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3年) 第四十一条 第五章 食品质量安全标志 第四十一条 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定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以下简称“QS标志”)的式样(见附件)。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