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章 资质认定条件与程序 第十五条 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5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资质认定条件与程序 第十五条 因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食品安全紧急情况,需要食品检验机构临时增加检验项目的,资质认定部门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符合资质要求的食品检验机构名录。 第十四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