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7年) 第二章 食品标识的标注内容 第五条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7年) 第五条 第二章 食品标识的标注内容 第五条 食品或者其包装上应当附加标识,但是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不附加标识的食品除外。 食品标识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 第二章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