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2009年) 二、 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2009年) 二、 二、 积极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自检体系,严格防范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 (六) 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大中型食品经营企业配备必要的食品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符合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所经营的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检。 (七) 督促食品经营企业以消费者投诉、举报多或销售量大的食品品种为重点,加大自行抽检或送检的力度,严把食品质量入市关。 (五)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