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2009年) 一、 认真实施食品抽样检验工作,严格抽样检验工作程序 (三) 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2009年) (三) 一、 认真实施食品抽样检验工作,严格抽样检验工作程序 (三) 应当委托符合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流通环节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检验应当采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采用备案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采用依法备案的企业标准作为对该企业食品抽样检验的判定依据。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