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广告监管制度(2009年) 二、 食品广告监管制度(2009年) 二、 二、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严格监管食品广告,严厉打击发布虚假违法食品广告的行为。重点查处下列虚假违法食品广告: (一) 含有虚假、夸大内容的食品广告特别是保健食品广告。 (二) 涉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广告。 (三) 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 (四) 含有使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医疗机构、医生名义或者形象的食品广告,以及使用专家、消费者名义或者形象为保健食品功效做证明的广告。 (五) 利用新闻报道形式、健康资讯等相关栏(节)目发布或者变相发布的保健食品广告。 (六) 含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推荐内容的食品广告。 一、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