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2023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成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负责审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等。

审评委员会设专业委员会、技术总师、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秘书处和秘书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