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和实施日期之间一般设置一定时间的过渡期,供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标准执行各方做好实施的准备。

食品生产经营者根据需要可以在标准公布后的过渡期内提前实施标准,但应公开提前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