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章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查 第二十五条 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查 第二十五条 专业委员会审查标准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采取协商一致的方式作出审查结论。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参会委员四分之三以上同意的方可作为会议审查通过结论。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