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复检:

检验结论为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的;

复检备份样品超过保质期的;

逾期提出复检申请的;

其他原因导致备份样品无法实现复检目的的;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不予复检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