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 第九条
第九条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抽样检验的食品品种;
抽样环节、抽样方法、抽样数量等抽样工作要求;
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依据等检验工作要求;
抽检结果及汇总分析的报送方式和时限;
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内容。
抽样检验的食品品种;
抽样环节、抽样方法、抽样数量等抽样工作要求;
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依据等检验工作要求;
抽检结果及汇总分析的报送方式和时限;
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