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