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三章 起草 第十六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2010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起草 第十六条 承担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当与卫生部食品安全主管司局签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