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一章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做到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安全可靠。 第三条 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第四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包括规划、计划、立项、起草、审查、批准、发布以及修改与复审等。 第五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