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飞行训练中心合格审定规则(2004年) 142.65 飞行训练中心合格审定规则(2004年) 142.65 142.65 在飞行模拟机和飞行训练器上担任教员的资格要求 除本规则142.61(c)款的要求外,在飞行训练器、飞行模拟机上担任教员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 完成下列项目的地面理论和实际操作训练并通过相应的考试: (1) 飞行模拟机、飞行训练器控制部件与系统的正常使用; (2) 训练设备进行训练模拟的局限性。 (3) 飞行模拟机、飞行训练器教员控制台的正确使用; (4) 环境与故障设置面板的正确使用; (5) 每种课程对训练设备的最低要求。 (b) 在飞行模拟机、飞行训练器上完成一次其所执教课程的训练。 (c) 每12个日历月按下列要求完成一次熟练检查: (1) 在其执教的飞行模拟机或飞行训练器上进行; (2) 检查的内容应当涵盖与其执教课程有关的航空器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方法。 (d) 在飞行模拟机上担任教员,应当持有CCAR61.221条要求的飞行教员执照。 (e) 在飞行模拟机上承担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训练与航空器型别等级训练任务的教员,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前12个日历月内在相应机型的航空器上完成2小时飞行,包括独立操纵航空器完成3次起落; (2) 在前12个日历月内按运行规章要求完成观察飞行并完成1小时在模拟机上的航线模拟训练。 (d) 目录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