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预防用生物制品生产供应管理办法(1994年) 第三十三条 预防用生物制品生产供应管理办法(1994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发布前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有关规章即行废止。 第三十二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