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2009年) 第十五条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2009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贷款人应当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和资金需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发放贷款资金。贷款发放前,贷款人应当确认与拟发放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并与贷款配套使用。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