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财政和部门评价工作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确定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下达绩效评价通知;
研究制订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收集绩效评价相关数据资料,并进行现场调研、座谈;
核实有关情况,分析形成初步结论;
与被评价部门(单位)交换意见;
综合分析并形成最终结论;
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确定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下达绩效评价通知;
研究制订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收集绩效评价相关数据资料,并进行现场调研、座谈;
核实有关情况,分析形成初步结论;
与被评价部门(单位)交换意见;
综合分析并形成最终结论;
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建立绩效评价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