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二章 绩效评价的对象和内容 第十条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 第十条 第二章 绩效评价的对象和内容 第十条 财政评价对象应根据工作需要,优先选择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对重点项目应周期性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