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1994年) 第二章 出版 第十七条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1994年) 第十七条 第二章 出版 第十七条 音像出版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选题计划出版音像制品。选题计划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