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2002年) 第四十四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对中外合作音像制品分销企业、音像制品的进口和经营性音像制品放映活动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