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的管理,促进音像事业的发展和繁荣,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001)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