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2004年) 第三章 出版活动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 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2004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出版活动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 经批准出版的配合本版出版物音像制品,其名称须与本版出版物一致,并须与本版出版物统一配套销售,不得单独定价销售。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