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2013年) 第二条 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2013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除商业银行之外的其他金融机构。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