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2021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2021年) 第五十四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6号公布)同时废止。本办法施行之前的客户备付金相关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引用法条 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2013) 第五十三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