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三章 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2010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章 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 支付机构应当按规定妥善保管客户身份基本信息、支付业务信息、会计档案等资料。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