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2006年) 第二章 生产、经营许可 第六条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2006年) 第六条 第二章 生产、经营许可 第六条 生产、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分别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九条规定的条件。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