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2004年) 第三章 设计审查 第十四条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2004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设计审查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单位对其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