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三章 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四条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十四条 承包单位应当接受发包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与指导,加强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