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2011年) 第三章 债权债务的清理清退 第十六条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2011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债权债务的清理清退 第十六条 因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负责清理清退。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