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2011年) 第二章 取缔程序 第十四条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2011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取缔程序 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对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进行调查时,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中国人民银行依法进行的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