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04年) 五、 工作要求 (三) 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04年) (三) 五、 工作要求 (三) 抓好日常督促检查,严肃执法。各级卫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监察等部门要抓好对采供血和单采血浆各个环节的日常检查,适时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进行突击检查,把日常工作与开展专项整治结合起来,逐步形成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对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绝不姑息。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