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法移民遣返机构工作规定(2023年) 第八章 执法监督 第三十二条 非法移民遣返机构工作规定(2023年) 第三十二条 第八章 执法监督 第三十二条 遣返机构的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国家移民管理局和上级遣返机构的监督。遣返机构应当依照本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人民警察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章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