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五条 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五条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正确使用计量单位。 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定计量单位不得使用,其他非法定计量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限制使用。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84)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