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2009年) 2.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2009年) 2. 2. 明确职责。汇算清缴工作应有领导负责,由具体负责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日常管理的部门组织实施,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必要时,应组织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1.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