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2009年) 2.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2009年) 2. 2. 资料审核。对企业报送的有关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应就以下几个方面内容进行审核: (1) 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与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数字是否一致,各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对应,计算是否正确。 (2) 企业是否按规定结转或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 (3) 企业是否符合税收减免条件。 (4) 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是否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以及各机构、场所账表所记载涉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5) 企业有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境外所得应补企业所得税额是否正确。 (6) 企业已预缴税款填写是否正确。 1. 目录 (1)